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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辰星7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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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一溜烟先点了串热歌榜。

舒缓的前奏一响,其他人下意识把麦克风让给刘思彤。这是她去KTV必点的第一首歌,有时会循环哼上几遍。

刘思彤先是美滋滋接过,忽然想到什么,卡了壳似地转头。

林星淮正饶有兴趣托腮聆听,因为整张脸的重量压了下去,头歪在一旁,就显得有些松懒。

好帅!虽然但是……

正主在这呢!她哪敢瞎唱啊!能让她回想起高中时候被教导主任盯着写试卷,浑身不自在,连最基础的计算都算不动。

不出意外,第一排歌词随着节奏划为深蓝色,也没人敢出声跟唱。

缥缈的钢琴伴奏声沿着两边的音响扩散,包厢再次陷入死寂。

倏地,极其漂亮的音色填满歌曲的空白,为这首歌注入灵魂——

“我跌进宇宙

撞碎思愁 掐灭因果

可否

不再拿虚影来拼凑

我的星空

从此河海成涌”

另一支麦克风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林星淮手上,他的肘关节抵在桌面,两手握住麦克风就像在立麦前唱歌。T恤胸前的图案缀着几根装饰线,时不时扫过桌子,才叫人反应过来,这会儿他还歪坐着。

独奏的钢琴时而急促,时而低缓,伴着林星淮慵懒的腔调,有种低回婉转的味道。

所有人的视线都朝他聚焦,没人舍得离开,没人舍得打扰。

凌辰的脸藏在蓝紫色交替的灯光中,他挺直腰板描绘着林星淮的轮廓。

在一众沉醉的视线中,他并不算突兀,甚至可以再大胆些。

他并不是没听过林星淮唱歌,相反,年少时林星淮去KTV必然会带上他。就和现在一样,只要林星淮在的包厢,林星淮永远是中心,其他人都成了陪衬。

林星淮爱唱各种风格的歌,他也听过其他人唱的版本,但林星淮有独属于自己的腔调。

有些歌,谁都能唱好。但有些歌,早被烙上了林星淮专属标记。包厢里没人敢抢麦,没人敢和声。

渐渐地,也许是因为少年人的自尊和嫉妒,男同学就不爱叫林星淮去KTV玩了。

林星淮心里明镜,偏偏又喜欢唱歌,便时常拉着他一起去KTV。

他并没有什么爱好,对唱歌也没什么兴趣,只安静坐在一旁点歌,任由林星淮一个人从头唱到尾,他一直是林星淮最忠实的听众。

音符滑动,连成回荡入耳的节奏。林星淮的嗓音低柔着婉婉道来,有如羽毛轻扫心弦,带着他人共入星河。

声音逐渐微弱,拖完最后一个字的尾音,留下单调的钢琴独奏收尾,一下、一下敲在所有人的心上。

仿佛一个人踏进星河,有无数的繁星作伴,但依旧能感受到宇宙的空寂。

学生如梦初醒,喃喃道:“我没在做梦吧。”

“我何德何能,在KTV听林星淮唱歌。”

“这是吃了CD的效果吧,粉丝真没在吹啊。”

“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演唱会门票那么难抢了。”

韩奇默默举起手机,面露悔意:“我应该录下来的。”

林星淮摆手,抽出口罩重新佩戴整齐,说:“我先走了,同学们辛苦了。”

下一首歌的前奏已起,还没有人进入状态,任由伴奏溜过。

“星淮哥再唱两首吧。”韩奇扯着嗓子恳求。

“nope.”林星淮委婉地拒绝,在背景音乐中加大音量,“来日方长哈,这个项目要合作三年呢。”

“好、好。”在学生们的应和中,林星淮已经迅速拎好帽子准备走了。

他伸直双手,五指微微往外张,拦住想踏步跟上的学生:“不用送。”

大门与圆桌的距离不远不近,在纷杂的吵闹声中,两道视线再次交接在一起。

凌辰坐在位置上,神色淡淡的,像座雕塑。

背景歌曲被谁点开原唱——

「这天又下起了大雨起了雾

我又没找到方向迷了路

我又怎么好

能触碰你温度」

以往凌辰也沉默寡言,但总是站在他这边,连他起身上厕所也会立刻站起来跟着去。同学笑他们形影不离,半路捡来的弟弟,仿佛穿一条裤子长大的。

林星淮便会笑着顶回去:“对啊,我们还睡一个被窝里,你就嫉妒我有弟弟呗。”

曾经再亲密的兄弟,暮去朝来,也抵不住时光拉起的名为“疏远”的警戒线。

自己的六年,干干净净摊在网络。

而他对凌辰,一无所知。

林星淮一声不吭,把所有想问的话吞了下去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饭店。

一出门,他的烦闷好像被一棍子打跑了。

夜晚的风着实有些冷。

他按了按帽檐,无声叹了口气。

晚风摇动葱郁的枝干,整条人行道布满摆摊小贩,热闹非凡。

在这焦躁的夜晚,林星淮还不想回家。

就好像,循着不同光色的店铺,生活也有了点温度。

四周一片繁闹,嗖的一声,一辆汽车在旁急速滑过。

同时带来的,还有一字清冽、些许沙哑的呼唤。

“哥——”

林星淮脊背僵硬,右脚的鞋尖短了半步,双脚就此并齐一条线。

他在孤风里捋顺身姿,但还是没有回头。

背后的脚步声愈加清晰,一道挺拔的身影站在了他的左边,同他站在了一起。

凌辰一字一句启唇:“你怎么走那么快,去哪?”

口罩下的双唇翘起弧度,林星淮浑身舒畅。好像有股暖流从耳朵涌入肚子里,在四肢流动,游过全身,压下所有的郁结。

他抬头仔细观察了遍门面,才发现这条街有些熟悉,虽然整体面貌变化有些大,但格局大差不差。再拐两个路口,是他高中放学回家必经的一条路。

“这离一中很近,走吧,去看看。”

那时候的家还是市中心的一栋别墅,是他爸和凌雪雁结婚的时候买下来的。

六年前卖给了一对兄妹,补了领渊的小窟窿。

林星淮有积蓄后本想再加价买回来,但听房主说,那幢别墅是他们建的老家,也是有能力后才从他手里拍过来的,林星淮便就此作罢。

都是为了念想,也讲究先来后到。

留下一户小平层也不错。

拐过街角,人群逐渐密集,街铺也更加明亮。

林星淮一路藏得严实,只露出那双略微泛红的眼睛。

幸好是夜晚,大家不会太好奇。

只是凌辰的相貌也比较突出,路过的小姑娘瞥了好几眼,顺便打量着林星淮。

林星淮微微低头,就把眼睛藏进帽檐投射的阴影里。

沿街店铺的牌匾早就换了一轮又一轮,三轮车支出来的摊位消失得无影无踪,留下整洁而空阔的街道。

高楼拔地而起,与八.九年前已经大有不同。

只小巷拐角的阿嬷还在卖当年那种老冷饮,广告牌支了出来,冰柜和店面藏在巷子里。

那会儿暑假打完球回家,林星淮总要在这挑上一支冰棍,或是坐下来喝碗冰绿豆汤。

舌根泛麻,嘴里有些淡。

林星淮悠悠然说道:“想吃棒冰了。”

“你等一下,我去买。”凌辰立刻接话。

五彩斑斓的LED灯横七竖八搭出店铺名,有些杂乱。小店只亮了一盏白炽灯,打亮旁边堆砌的红褐色的砖石肌理,再往后是耸入天际的写字楼。

凌辰站在这三岔口,肩线宽阔,但在夜里身影就显得有些单薄。他先是毫不犹豫地拔步往小巷走,再脚步一顿,转头凉飕飕说了句:“对你肠胃不好。”

林星淮耸肩,就轻靠着街边的枝干等,微敛眼眸,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散淡。

凌辰眼神闪了闪,说服自己:“给你买小支的。”

林星淮下巴微抬,从帽檐与黑色口罩的缝隙中露出透亮的黑瞳。

肠胃是不好,但有弟弟就是好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 前面歌词随便写的,后面歌词——《大雾.2023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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