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簡文為相,事動經年,然後得過。桓公甚患其遲,常加勸免。太宗曰:“壹日萬機,那得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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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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